1.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市长唐会礼。
2.主管部门:市农业局。联系科室: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3.组成部门(10个):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局、粮食局、供销社、农机局、气象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调度把握全市农村服务业发展趋势,分析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农村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3.积极推动全市农村服务业发展,促进农村服务业做大做强。
4.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农村服务业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农村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农村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农村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农村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农村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农村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农村服务业发展情况。
十四、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副市长房德阳。
2.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委。联系科室: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3.组成部门(9个):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统计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地税局、工商局、人民银行。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2.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鼓励开展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建设,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3.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制度与住房供应体系。
4.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发展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房地产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房地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