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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服务业重点工作和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1.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市长唐会礼。

  2.主管部门:市农业局。联系科室: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3.组成部门(10个):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局、粮食局、供销社、农机局、气象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调度把握全市农村服务业发展趋势,分析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农村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3.积极推动全市农村服务业发展,促进农村服务业做大做强。

  4.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农村服务业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农村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农村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农村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农村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农村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农村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农村服务业发展情况。

  十四、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副市长房德阳。

  2.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委。联系科室: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3.组成部门(9个):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统计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地税局、工商局、人民银行。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2.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鼓励开展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建设,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3.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制度与住房供应体系。

  4.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发展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房地产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房地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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