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1〕2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1号文件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深入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落实行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要求,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落实安全生产例会以及领导干部下矿井、进车间、上道路、登渔船检查等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三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领导轮流现场带班、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备案、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培训、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等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和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增强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五是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和安全生产督办制度,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切实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
二、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道路交通、水上作业、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安全、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要持续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铁路、民航、文化、体育、水利、电力、农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及其他行业也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的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管理,制定出符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表,明确各类企业的检查项目、内容和标准,建立起科学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跟踪督促整改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要将打非治违工作引入制度化轨道,纳入常态化管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进行项目建设的;严重威胁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对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要将宣传教育贯穿到打非治违全过程,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典型案例的查处结果。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非治违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