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市先进制造业的主要任务包括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创新能力、打造产业集群、完善技术标准、强化招商选资、推动区域合作等六个方面。
(一)优化产业结构
推进产业结构转变。推进先进制造业产业结构从加工制造环节为主的“纺锤型”向加工制造与研发服务环节协调发展的“哑铃型”转变。完善产业链条和配套服务,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装备配套零部件生产的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大中小型企业之间在装备整机与零部件、核心产品与配套产品等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化协作,完善配套和分工协作的产业链。
推进产业均衡发展。在继续发展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和仪器仪表、新能源和专用设备等优势先进制造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汽车、船舶制造业和石化产业,使我市先进制造业产业结构更加均衡,并适度重型化。
完善专用车、乘用车、汽车零配件及汽车贸易和物流配送的汽车产业链。做大、做强专用车整车制造产业,完善和优化专用车产品结构。引进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推进汽车尤其是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升级发展,重点支持有一定产业基础的汽车电子、专用模具、五金塑料件等配套产品加快发展。加强与周边汽车电子发展较好的城市进行产业合作,加快引进国内汽车整车生产的一二三级配套供应企业,发展多种形态的汽车产业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与汽车密切相关的汽车维修服务、汽配物流、汽车金融服务等产业的发展。
支持大中型船舶制造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项目的建设,完善产业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带动船舶工业加快发展。推动大企业大项目建设,重点引进国内外大型船舶企业集团重点项目,能够带动产业技术升级的配套项目,加快国内外大型优质船舶配套项目的引进。支持中小造船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将其纳入骨干企业专业化协作体系,鼓励和支持中小船舶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方式整合优势资源,重点培育一批船舶配套零部件生产的企业,加快培育和延伸船舶产业链条。
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服务于先进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先进制造业产品交易、技术创新、质量标准、检验检测、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平台建设。
(二)提高创新能力
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实施“科技东莞”工程,集中优势资源和技术力量,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业化为导向、产业公共技术开发平台为支撑、政产学研各方参与共建的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和发展行业性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信息中心、技术推广中心、检测中心和服务中心。强化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中心”的功能,打造集研究开发、技术支持、技术推广、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
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完善配套政策,优化使用办法,用好产业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拉动作用,加大对重大技术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成套装备、核心技术自主化和系统集成能力等方面实现突破,逐步实现本地化、市场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先进制造业技术成果转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对引进的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通过消化吸收形成自主创新能力。
打造技术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吸引国家级科研机构和重点大学在东莞设立公共研发和检测服务平台,支持重点实验室、公共研发检测平台和企业研发中心的建设与运营。继续支持国家模具重点实验室东莞实验中心、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松山湖光电子应用研发中心、广东有机发光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发展。吸引更多国家级科研机构和重点大学在我市设立公共研发和服务平台。
深化区域技术创新合作。与珠三角其他城市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共建创新平台,共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与支撑体系,提升区域基础研发、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本土化水平。推进莞台产业技术创新合作,继续推进莞港创新产业基地建设。
(三)打造产业集群
优化产业集群布局。整合先进制造业现有资源,落实产业规划,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先进制造业集约化程度,大力推进相同、相近或相关产业高度聚集、产业链上下游环节高度配套、产业关系密切、产业分工协同、产业生态多样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根据产业集群的标准和要求,强化和提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虎门港和生态产业园在产业集群中的功能,使之成为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化发展的引领和动力。强化镇街各级各类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引导先进制造业向各级各类产业园区集聚。加强规划引导,逐步将小型、分散、特色不突出的镇街产业园区升级为大型、集中、特色突出的产业园区,成为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的重要载体。
提升产业集群水平。以提升发展产业集群为目标,重点为产业集群提供信息化支持。通过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配套和完善,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加快企业信息化技术应用步伐,鼓励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推进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等研发,推广精益生产、清洁生产模式,逐步实现产品设计的数字化、生产的智能化、系统的集成化、管理的信息化和经营的网络化。以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和完善产业集群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支撑体系,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断丰富和延伸产业链。完善产业集群的交通、能源等配套保障设施,降低生产要素的流通成本,实现水、电、气的资源的集中统一供给,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提升产业集群的水平。
(四)完善技术标准
加强技术标准战略研究。加强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研究分析和推广应用,建立健全专利技术和技术标准的相互促进转化机制,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和技术标准支撑服务体系。
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先进制造业产业技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完善现有的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立新的产业技术标准体系,推动企业由单纯被动执行标准向主动创新标准转变,推动技术标准示范专业镇街的建设。
加强技术标准平台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信息资源库和技术标准服务网络的建设,解决企业在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相对滞后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技术标准方面的开放性、公益性信息服务。加快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技术标准人才培训、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培养熟悉国际标准规则、业务强、外语好的复合型标准化人才,形成一支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相适应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五)强化招商选资
提高招商选资水平。以园区为依托,重点引进先进制造业产业链上关键的和缺失的项目和环节。制定先进制造业引进技术规划目录,有针对性地筛选一批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和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列为“十二五”期间重点招商对象。依托重点园区、企业和项目,采取合资合作、联合设计开发、消化吸收等形式,搭建先进制造业同行的内外资企业合作交流的平台,支持和引导我市先进制造业民营企业开展外引内联,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加大引进大型先进制造业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力度。
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强化项目招商、专业招商、委托招商,以及“以商引商”和原有企业增资扩产等招商引资方式,以完善和延伸制造业产业链条、扩大引资领域为主要方向,重点引进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先进制造业,以及已经进入内地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的国外先进制造业。注重对国内大企业、大集团的资金和项目引进。
(六)深化区域合作
推进莞深惠率先实现产业一体化。强化莞深惠三市在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和土地总体规划及有关重大专项规划上的衔接,重点推进莞深惠在发展规划、交通能源、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科技创新等领域的紧密合作。协同发展先进制造业,整合三市资源,特别是加快发展新型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共同打造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同时,协同发展新能源汽车、精细石化等新兴产业。推动三地产业有序转移,做好对深圳转移产业的承接吸收,抓好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进区内产业布局一体化。
推进珠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加强与珠三角各市的对接,对重大交通路网、电力设施、油气管道等进行统一进行规划。加强政府对产业转移的统筹力度,积极稳妥地引导耗能高、用工多、层次低的企业或生产环节往我市参与共建省内产业转移园定点转移,建设先进制造业的后方配套基地。深化与周边地区的产业合作,瞄准周边地区陆续上马的大型项目,特别是电子信息、汽车、造船等产业领域项目,加快与中心城市的产业配套和合作,引进和发展与之相配套的协作项目,参与区域内重大产业合作项目,加强区域间的产业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
推进莞港澳台产业合作。以莞港澳台产业合作为重点,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率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推进莞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加快推进莞港生产力促进基地建设,完善与在莞港澳台资企业的联系沟通机制,完善支持本地区企业“走出去”的总体协调机制。承接台湾新一轮产业转移,在先进制造业产业方面加强对接合作,协助台资银行东莞代表处升格为分行,在贷款、担保、上市等方面,继续为台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七、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我市先进制造业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支持、管理服务、资金要素、人力资源、产业空间、基础设施等七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