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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五、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纲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以创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建设、“科普村村通”等为载体,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紧急避险能力和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中小学校应当编制地震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设施和平台建设,到2015年,各县(市、区)每年至少要建立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教育基地)。健全防震减灾新闻报道工作机制,完善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各县(市、区)要认真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好市、县(区)二级防震减灾规划的衔接,统筹配置资源,加强基础防震减灾能力建设,确保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
  (二)加大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机制,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年加大对防震减灾的经费投入。重点加大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烈度速报网建设、流动观测、震害预防、群测群防和应急准备等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七、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思想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能,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工作,形成强大合力。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防震减灾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加强防震减灾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位于Ⅶ度区的县(市、区),要单独设立地震工作机构,其他县(市、区)合署办公的,由合署办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同时明确一名副职专职抓防震减灾工作,并确定相应编制和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分管防震减灾工作,并把防震减灾职能落实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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