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

  (二)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水平。要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加强理论研讨和实务探索,不断提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要科学规划人才建设工作,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开展分类、分层专业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增强队伍的专业能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办学工作的指导,坚持面向系统,充分发挥教学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人才培养和教育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

  (三)着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发展。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把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作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一个重大课题,认真研究,务求新的突破。要紧密结合实际,以打造“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化调委会”等司法行政基层组织为抓手,大力加强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努力把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作流程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要加强规划指导,做好项目立项,落实资金,加快进度,大力推进监狱劳教场所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监狱劳教系统网络互联互通;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建设,实现司法行政机关办公自动化、各项业务工作网络化。

  (四)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要履行监管安全“首要任务”、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围绕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本质职能,切实转变观念,全面落实“5+1+1”管理教育模式,不断增强管理效能,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严格执行司法部监狱“35条”、劳教“40条”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机制;加强同驻监武警部队等单位的协作,着力构建安全稳定联防机制。要发挥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12348”法律咨询等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报送机制的作用,为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提供科学依据。要完善诉调衔接、检调衔接、警调衔接机制,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充分履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工作。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司法行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起点谋划、制定“项目式”推进、“品牌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指导、加强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