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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设立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关工委工作站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设立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关工委工作站的通知
(浙司〔2011〕77号)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浙司〔2009〕80号)等规定,经协商、研究,决定设立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关工委工作站,组成人员如下:

  站 长:沈国华 省关工委

  副站长:潘柏文 省律协

  潘 磊 省关工委

  成 员:沈田丰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童松青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吴清旺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吕 俊 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

  王克先 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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