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设立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关工委工作站的通知
(浙司〔2011〕77号)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国务院《
法律援助条例》、《
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浙司〔2009〕80号)等规定,经协商、研究,决定设立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关工委工作站,组成人员如下:
站 长:沈国华 省关工委
副站长:潘柏文 省律协
潘 磊 省关工委
成 员:沈田丰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童松青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吴清旺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吕 俊 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
王克先 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