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泰政发〔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难题,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中小企业发展方式
1.明确中小企业结构调整目标和扶持重点。全市中小企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提升制造业、壮大服务业、振兴信息业、繁荣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交通物流业。扶持重点是:中小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列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重点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信息与计算机产业中的“两化”融合项目;商业服务业中的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系统建设和各类展览促销活动;交通运输和物流业中的现代物流方式;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含服务外包)中的管理咨询和培训;农林牧渔业中的产品深加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助和奖励;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2.加快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建设行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广泛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合作。重点培育10个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质量检验检测、新产品推广、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服务。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加快改造中小企业落后技术工艺及设备,严格按规定对老旧落后设备进行强制淘汰。
3.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按照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结构优化、产业链条完整、支撑体系健全、配套功能完善、环境友好、质量过硬、市场竞争力强的要求,支持培育一批示范性的产业集群,使产业集群成为中小企业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全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亮点。到2015年,全市培育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30个,其中过50亿元的10个,过100亿元的5个。
4.推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产业过快增长。大力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节约、清洁、安全、可持续发展。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替代能源、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和新型工业原材料。依法规范中小企业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诚信守法、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纳税、履行合同、注重信誉,严格遵守《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