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字〔201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聊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市为目标,以持续推进创模工作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明确扬尘治理任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责任具体、工作落实、绩效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工程、料场堆场、机动车排气、秸秆垃圾焚烧和重点企业等扬尘污染问题,实现灰霾天气减少、良好天数增加、空气宜人、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一是城区主要干道清扫保洁以机扫为主,确保每天清扫1-2次,机扫率达到26%以上;做好国、省干线道路的养护工作。二是城区主要干道每天冲洗保洁3次,周边道路每天冲洗保洁1-2次。三是所有从事建筑渣土及其他散装物料运输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四是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五是做好路面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六是设立车辆冲洗站点,对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一是所有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不得抛撒,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二是所有拆迁施工工地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措施,拆迁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渣土废料实施密闭运输。三是全面完成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四是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裸露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裸露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