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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1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州纠风办《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凉山州纠风办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1〕21号)和省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1〕1号),现结合实际提出我州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按照纠风工作责任制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今年的纠风工作任务予以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以下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深入探索,整合强农惠农资金,解决强农惠农资金小型、分散、多头管理、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征用、移民安置补偿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继续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格依法拆迁,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和突击拆迁、“株连式”拆迁等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严肃追究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
  (四)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组织各级各部门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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