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加强彝家新寨建设资金监管。
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要按照“专款专用、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对新村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要将新村建设的内容、时限、地点、资金、责任人等进行全面公示,让群众一目了然,便于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凉山州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凉山州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建设资金审计监督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和彝家新寨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医改资金监控,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继续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认真实行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强化网上监督和重要环节现场督查,严肃查处药品、医药耗材、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开展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
(七)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定。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积极探索疏堵结合的办法和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辅资料征订发行、学校补课收费、招收择校生、社会培训补课机构办学收费等问题进行规范。
(八)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九)深化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
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收费公路管理,撤并违规设置、不符合间距要求或超期收费的公路站(点)。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随意拦车检查、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全州各部门和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涨价、乱收费等问题。州级机关要带头抓好部门作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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