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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州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州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15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1年全州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我州防汛减灾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把宣传培训活动作为防汛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本次宣传活动的责任主体,州级相关部门是工作主体,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分系统、分层级抓好责任范围内相关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识灾、避灾和自救能力。
  二、落实培训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县市相关部门要足额落实培训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每一个月向州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培训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强督导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经费无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全州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工作的,州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1年全州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2011年全州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培训主题
  “提高水患意识,保护生命财产”。
  二、宣传培训的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防汛减灾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提升各级防汛减灾管理水平,增强处置突发山洪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三、宣传培训对象
  以乡、村、组基层干部群众、学校、企业、在建水库(水电站)、城市(镇)居民等为重点,州级培训主要面向县市,县市级培训主要面向乡(镇)、村、组和基层水管人员,大力开展分系统、分层次的培训工作,着力解决防汛减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防汛减灾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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