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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州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宣传培训方式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按照201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暨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凉府办发〔2011〕14号)要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系统、分层次开展培训。水务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大中型水库管理站负责人、小型水电站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人员的宣传培训;国土部门负责本系统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及重要隐患点责任人的宣传培训;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城市(镇)防洪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所辖水路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知识培训;农业部门负责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卫生部门负责灾后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安监部门负责汛期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完成本部门内部人员的宣传培训。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凉山电视台、凉山日报社要为本次宣传培训活动提供宣传服务窗口。
  宣传培训方式:集中讲课,现场讲授,避险演练,观看防汛减灾光蝶等。
  五、宣传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防汛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凉山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释义;
  (二)山洪灾害自动预警系统及群测群防体系基本知识;
  (三)四川省防汛形势及暴雨洪水灾害的识别、防范、避让和救助常识;
  (四)水库险情处理措施和安全排查方法;
  (五)提高处理防汛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六)2011年,州政府拟在会东开展一次水库溃坝抢险应急演练,各县市政府至少要确定2个重点乡镇进行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同时要分层级开展防灾避险演练专项工作,增强基层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让和救助的能力。
  六、组织机构
  州政府成立由副州长、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达久木甲同志任组长,州水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州政府应急办、州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卫生局、州安监局、州气象局、凉山电视台、凉山日报社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凉山州防汛减灾知识培训行动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防汛办(电话:3222510、传真:3223538,电子邮箱:Isfb001@163.com),负责全州宣传培训活动实施过程中的日常联络、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要成立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组织机构,负责本行业、辖区内宣传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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