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划设计。参照《四川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办法》、《四川省新村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塑造彝家新型村寨特色。
3.抗震设防。应以《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CJ161)、《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2008修订版)及国家新修订的抗震设计规范为依据,并参照《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SG618-1-4)及《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DBJT20-63),加强农房抗震构造措施的监督和技术指导,确保基本具备抵御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抗震能力。
4.建设监管。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汶川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技术导则(试行)》、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地震灾后重建施工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规定和规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管,确保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工序规定;国土、防震减灾等部门要依据加强各类地质灾害的防治以及抗震设防要求执行监管。
五、进一步落实帮扶措施,全力组织实施好彝家新寨建设
彝家新寨建设是我州“十二五”期间最大的民生项目,涉及千家万户,是事关民生的大事、要事。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刘奇葆书记关于“把新村建设摆在优先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各项政策向彝家新寨建设倾斜、资金向彝家新寨建设集中、项目向彝家新寨建设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向彝家新寨建设聚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目标,落实责任,聚合资源,整村推进,着力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齐备、特色鲜明、生活文明”的彝家新寨。
(一)切实抓好彝家新寨规划编制工作。
科学规划是做好彝家新寨建设的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各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广泛征求基层干部、专家和有关部门意见,紧紧围绕住房、基础设施、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基层组织五大建设和产业发展这个中心,认真编制好彝家新寨建设规划,为全面推进彝家新寨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规划工作由各县规建部门负责。
(二)切实抓好彝家新寨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的上报工作。
落实资金项目是做好彝家新寨建设的根本性工作。为避免资金分散投入,形成合力,按时下达,每年8月初,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次年建设任务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建设任务,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将各类资金捆绑投入到彝家新寨建设的任务之中。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形成年度实施计划,于8月底上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后于9月中旬上报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批准后,由州人民政府编制下达年度实施计划。各县根据州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由州扶贫开发和两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上报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