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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试行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团体化分类年检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试行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团体化分类年检的通知
(闽工商外企〔2011〕254号)


各设区市工商局、平潭县、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武夷山市、长汀县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勇当先锋、服务到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试行团体化分类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团体化分类年检是指对设有多家分支机构且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的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简化年检手续,由其隶属企业指定设区市、县级分公司作为代表企业(以下简称指定代表企业),集中向同级被授权局统一办理所辖区域内分支机构的有关年检手续。2010年度试行对象暂确定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所属的858家分支机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所属的279家分支机构。

  二、操作办法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分别向省工商局外资分局提出申请,并报送所属的所有分支机构及办理团体化分类年检指定代表企业名单。

  2.省工商局外资分局根据省移动公司和省联通公司报送的指定代表企业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协调CA公司将指定代表企业CA证书的功能范围扩大至指定代表企业及所辖区域内所有分支机构。

  3.指定代表企业持该CA证书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网上集中申报所辖区域内所有分支机构2010年度年检有关材料,系统自动将所有分支机构申报的年检报告书导入同级被授权局预审。

  4.同级被授权局预审通过后,指定代表企业持所有分支机构的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到同级被授权局集中办理书式年检手续,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印戳。

  三、提交材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指定代表企业在办理团体化分类年检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团体化分类年检委托书(详见附件)

  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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