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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工程”协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金保工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功能,加快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和非现场监督能力建设,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部门要探索建立金保、金审、金财工程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数据共享。

  三、规范运作,着力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体系

  (一)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筹集的其它专项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是指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和结余等基金管理全过程进行的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金发放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划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的存储和划拨、社会保险金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财务收支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内部监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情况;社会保险基金审核发放情况;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程序

  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必须实行多险种统一申报,由参保单位将各险种的缴费基数统一申报到社保服务大厅计划窗口,“金保工程”开通后,可实行网上申报,计划窗口按政策规定审核签章后,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已审核的征集计划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票据必须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财务统一管理,对发票进行统一领购、统一核销,审计稽核科(股)必须认真把关,所有基金票据必须经审计稽核人员稽核签字后方可送财政核销。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各社保经办机构认真核实当月享受待遇的人员及金额,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金监督部门提出次月基金支出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金监督部门认真审核后提出基金支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送市财政局复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主要领导签章审批后执行。

  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只能在同级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或国有控股)银行分险种各开设一个账户,并报市政府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领导和经办人员同时在银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上留印鉴,印章由各部门分别保管。每月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余额要与财政、银行三方的数据核对一致,并且要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银行相关人员签字,切实做到社会保险基金由财政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和使用,防止社会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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