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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二)对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考核结果不公正的有关责任者,一经查实,按照“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在办理外来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中弄虚作假,帮助或参与编造、伪造虚假招商材料或隐瞒事实真相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招商局、市工商局配合,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2011年度县(市、区)、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自查表

  政府盖章:                   政府分管领导:

考核内容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基础分

加(扣)分

考评总分

标准分

自查分

考评分

加扣分因素

自查分

考评分


  化
  目
  标

到位市外资金

 

 

30

 

 

完成目标任务比例

 

 

 

超额数

 

 

总量排名

 

 

增速排名

 

 

到位省外资金

 

 

20

 

 

超额完成比例

 

 

 

超额数

 

 

总量排名

 

 

增速排名

 

 

引进重大产业项目

 

 

30

 

 

完成目标任务比例

 

 

 

促进项目开工建设

 

 

引进新兴战略产业项目

 

 

引进世界或国内500强

 

 

省重点督办项目

履约率90%、开工率80%、资金到位率4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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