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查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成员单位。
(二)督查考评指标
1.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学习研究文件政策。(5分)
2.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成员单位对照《加快推进“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实施意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领导、人员、责任、措施、实效“五落实”。(5分)
3.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成员单位科学编制“一三五八”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并根据规划制定具体工作实施计划,明确“十二五”工作目标和分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及推进措施。(10分)
4.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成员单位及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和临时重点工作任务。(5分)
5.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成员单位推进“一三五八”发展战略的先进做法、经验和成效(5分)
6.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70分)
(三)督查考评方式
查阅相关资料、文件,听取汇报,召集相关部门对比评议,形成督查专报。
1.考核体系
(1)领导小组评价:由领导小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实绩进行总体评分,权重占40分,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档,按规定分值的100%、90%、70%、50%分别计分。
(2)督导工作组评价:由领导小组委托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导工作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平时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实绩进行考评,权重占60分。实行半年督导通报机制,督查组每半年到各地、各相关部门进行督导,并形成督查专报上报领导小组,对工作推进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目标完成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半年通报情况计入年终考评总分。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总体实施意见和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本地、本系统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2.考核阶段和内容
第一阶段:7月30日至8月10日
考核内容:各地、各相关部门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一三五八”发展战略情况。
第二阶段:8月10日至12月30日
考核内容: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机制运转情况,工作措施推进落实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和临时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先进工作做法、经验和工作成效,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
(四)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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