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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东政发〔201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蓝色经济区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对正确认识和准确判断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全面推进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实施,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为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国家统计局启动了以“三个提高”(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为中心,以推行“四大工程”(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建设为抓手,以改革GDP核算为重点的一系列统计制度方法的重大改革。同时,提高了工业和投资限额标准,对GDP核算实行统一核算,并利用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税收、用电总量、货运周转量、存贷款余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等7项指标计算弹性系数进行评估审定。在此基础上,省统计局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地方财政收入与GDP增长速度的关联系数2项评估指标。统计制度方法的重大变革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加强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落实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各项举措,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工作保障水平,更好地反映发展、宣传发展、评价发展、促进发展。
  二、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加强乡镇(街道)统计站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统计机构,负责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日常统计工作及普查、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国家和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单位及村居(社区)的统计工作。统计机构要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统计人员要具有统计从业资格。村居(社区)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村居(社区)统计人员补贴制度,日误工补贴数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统计人员补贴可采取基本报酬加业绩考核奖励方式确定。同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星级考核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星级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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