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高标准推进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区建设和发展,着力引进推广装备精良、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带动能力强的机械设备,集成应用先进的农机化节支增效新技术,实现示范区内生产的全程机械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和主导作用。积极申报实施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项目,争取国家、省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大力实施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工程。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农机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范围,加大对科技含量高、技术领先、节能环保农机装备的补贴力度。对农业生产急需、增产增收效果显著和替代劳动力作用明显的农机进行重点补贴,对粮食主产区、现代农业园区、现代畜牧业园区、现代渔业园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养殖大户进行重点扶持。严格执行农机产品推广目录管理制度,对重点推广的农机产品依法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积极开展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严格农机产品“三包”规定,加大对私自改装农机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执行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机。
(二)完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大力实施农机创新示范工程。加强县乡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改善条件,增强手段,建立健全服务公益、支撑有力、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创新推广机制,提高行政能力,以高效生态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设施农业机械化为重点,积极推进机具和技术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发展的“短板”问题。到2015年,建立市、县级农机化生产创新示范基地30个。依托示范基地,加强示范指导,搞好相关机具产品的试验选型定型,总结提炼适合机械化生产的技术路线和生产模式,示范带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在农村各业中的推广应用,满足“三农”需求。
(三)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进工程。按照农机专业合作社“五有”(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要求,加快发展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科学、效益显著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农机作业、维修、租赁、供应等市场。加强抗旱排涝、农林病虫害防治等农机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机耕道规划和建设,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十二五”期间每个乡镇建立农机合作社不少于3家,全市达到120家以上,重点建设40家市级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10家省级明星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托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大力组织开展跨区作业、合同作业、订单作业等农机服务,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农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