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对较大及以上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强化县、乡两级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防止前纠后犯。对打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4.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逐步建立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化。制定各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表,明确各类企业的检查项目、内容和标准,建立起科学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2.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全市企业中深入开展“找出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活动,全员发动、人人参与,认真查找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规章制度、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引导企业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在企业中营造“人人事事讲安全、时时处处想安全”的浓厚氛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3.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以事故相对集中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水上安全、冶金有色及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要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及非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加快安装公路中间隔离带。加强农机安全整治,建立完善财政支持下的农机保险机制,提高拖拉机等农机挂牌率。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规范化工市场和中小型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措施,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加大水上砂石料运输船舶的整治力度,抓好渔业船舶编队生产,严禁超航区、超抗风等级生产作业。加强冶金有色、石油装备制造等行业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严密防范建筑施工坍塌坠落以及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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