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市级应急指挥平台、警备区应急指挥平台、专业应急指挥平台和区、县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各级和各专业应急指挥平台要建设必备的指挥场所,配置必要的设施和办公设备,并根据需要配置移动指挥设备,配备应急管理业务必备的各种通讯网络线路和设施建设,为应急指挥提供各种通讯手段。要依托市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完成各级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网连接,并处理好信息互通和信息保密的关系。根据需要建设应急管理和应急基础数据库,存储基础信息、地理信息、事件信息、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库、应急专家库、应急案例库、应急文档等各种数据。要开发和应用应急指挥所需的各种应用软件,保证应急指挥所需的各种信息的顺畅获取和应急指挥的各种决策的顺利贯彻。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落实建设责任,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应急预案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暂行)》,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要抓好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组织预案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每年全市安排6-7个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到2015年底,完成对市级32个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
--应急队伍体系建设。要坚持分级组建、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市级综合应急队伍、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区县综合应急队伍、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现役部队和民兵组织的应急队伍。2011年底,市建立一支反应灵敏、快速高效的综合应急队伍。2015年底,各专业应急队伍要具备独立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能力。要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应急队伍的装备配置,应按照事故种类、特点和救援队伍的类型,配备数量充足、功能完备的应急处置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都要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应急培训体系建设。要强化对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及应急管理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工作。要整合和依托市级学院(所)、市级专业培训中心建立专门的应急管理培训及应急演练综合基地,配置必须的应急管理培训设施设备,并按照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原则,建立师资队伍,以保证应急培训的质量。市和区县应急办要制定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对各类应训人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每两年组织一次,由市应急办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应急管理专业人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由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视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由本单位组织,也可委托从事应急管理的社会团体组织,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应急队伍的培训,由应急队伍的主管部门组织;志愿者队伍的培训,由组建单位承办,市文明办和共青团市委要加强指导;应急管理新闻发言人的培训,由市委宣传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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