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近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01号),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完成省级自查工作。各地自查报告须于2011年8月30日前呈报国务院。由于这次考核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为切实做好我省2006-2011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认识。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要求的重要举措。这次考核工作,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组成核查组,将于9月30日前完成对各省(区、市)的核查工作,并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核实省级人民政府自查情况。考核结果呈送中央组织部。
二、严密组织,认真部署。本次考核重点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各地要围绕考核重点,抓紧研究制定自查和迎考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和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本级政府的自查和对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做好现场核查工作。责成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农业、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地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进行现场核查,汇总情况,对规划期内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省国土资源厅要认真做好省级政府的考核工作,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并将我省自查报告及时报送省政府。各地要将这次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抓紧抓好,认真做好自查和迎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