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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管职安〔2011〕139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日前,针对全国大部分地区遭遇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屡破当地气象纪录的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41号),要求各地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为深入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有效预防和杜绝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劳动者安全度夏,现就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防暑降温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劳动保护工作之一,各单位要把防暑降温摆在劳动保护工作的首位,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因素,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地区的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认真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及时研究、重点预防、严格落实防暑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生活。各部门要从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出发,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加强督促各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职业安全责任制,明确重点检查行业。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落实职业安全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督促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保证防暑降温资金的投入,保证在高温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设施,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针对高温中暑应加大对建筑、环卫、线路维护等高温季节的户外露天作业,炼钢、铸造、砖瓦等存在热源的室内高温强辐射作业等的检查力度;防止职业性中毒要重点开展对涉苯的刷漆、喷漆作业,涉及二甲基甲酰胺的人造皮革制造,涉及苯、正己烷的制鞋、箱包制造等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企业对作业工人提供必要的通风、降温设施,作业现场要供应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有条件的要错开高温时段,或采用间歇作业方式,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作业时间和作业强度,做到劳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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