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岗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鹤政办发〔201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鹤岗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梁贞堂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孟祥全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安秀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延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德贵 东山区副书记
张巍芝 向阳区副区长
周宇殊 工农区副区长
高怀红 南山区副区长
曲 晶 兴山区副区长
许志力 兴安区副区长
王 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