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对从事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收购、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等须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证,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三)商务主管部门。
依法对外资企业,生猪屠宰,新建加油站或油库,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食盐生产经营,拍卖,典当,废旧汽车的回收和拆解,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境外中资就业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证,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四)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依法对须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娱乐、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游戏、动漫、美术品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证,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五)卫生行政部门。
依法对从事消毒产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公共场所、医疗按摩、美容美发、医疗机构等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证,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擅自出厂、销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从事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检验检测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证,擅自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七)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依法对从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电影发行放映等须经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证,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八)新闻出版(版权)主管部门。
依法对出版物(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物等)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的设立及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证,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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