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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市民身体素质显著提高,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体育科学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活动成为市民现代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建立与我市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覆盖城乡、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指导有力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民健身事业实现基本现代化,全民健身工作保持全省领先。

  --体育健身意识更加增强。“终身健身”、“健康第一”等健身理念深入人心,参加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经常性参加体育健身的市民人数明显增加,市民的身体素质显著增强,青少年体能素质逐步提高。全市市民中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优秀、合格标准的人数比例、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率,均超全省平均指标。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市、辖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健身设施的提档升级工程,全市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公园或室内体育馆、游泳馆。加大公共体育场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场馆的开放力度,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50%以上。每年提升3-5个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新建一批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鼓励社会资金兴建体育健身和休闲设施。

  --基层健身组织更加规范。进一步推进全市体育社团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建设,基层体育社团组织逐步完善、规范。全市街道普遍建有体育健身俱乐部、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站等健身组织;乡镇建立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其他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行政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有1个以上体育健身组织。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的数量达到6个以上,形成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到2015年底,全市各类体育协会达40个,辖市区各类体育社团达到100个以上,创建8个省级、20个市级社区体育俱乐部。

  --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活跃。鼓励和引导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市、辖市(区)每四年,乡镇(街道)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全民健身节,适时举办全市妇女健身展示大会、职工、残疾人体育运动会以及阳光青少年体育运动会。积极做好健身气功的推广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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