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省“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1〕4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新局(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省属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2011“书香岭南”全民阅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宣通〔2011〕15号)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书香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思〔2011〕3号)精神,进一步营造知书达礼、好学求进的南粤校园书香氛围,2011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是2011 “书香岭南”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有益载体。活动倡导“快乐阅读”理念,努力打造师生共读、亲子共读的交流平台,着力促使阅读成为学生终身受益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对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学校内涵提升,推动建设学习型学校和学习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承办单位: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
成立省“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顾作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副主任:李小鲁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杨以凯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蔡玉明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南方杂志社社长
委 员:倪 谦 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处长
魏安雄 省文明办副调研员
袁本新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
庞邵勤 省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管理处副处长
朱建华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副处长
曹长林 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创建“书香校园”活动
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评定一批广东学生阅读活动特色学校,引导全省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树立品牌意识和特色意识,积极创建具有区域特色和学校品牌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
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二)争当“阅读之星”活动
通过开展争当“阅读之星”、“阅读之师”、“阅读校长”、“阅读家长”活动,树立一批可亲、可学的读书榜样,调动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读书的积极性,在全省中小学校形成人人争当“阅读之星”的良好氛围。
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2。
(三)“书赠农村学子,同享快乐阅读”活动
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群体,组织开展赠书活动,改善农村学校阅读条件,缩小城乡学生阅读水平差距,不断扩大学生阅读活动的覆盖面。赠书地区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快乐阅读网络大赛
以小伙伴网为新型载体打造广东学生读书网络平台,通过组织中小学生建立博客展示读书成果、登录阅读论坛进行交流、参加网络阅读能力测试等,让广大师生感受新兴媒体和电子阅读带来的阅读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