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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省“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

  2.参考内容
  网上阅读水平测试成绩(可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总分10%)。
  (二)争当“阅读之星”活动设省级“阅读之星”300名(含百佳“阅读之星”100名),“阅读之师”100名,“阅读校长”50名。
  四、推荐“阅读之星”办法
  (一)报送材料
  1.推荐表(可在省教育厅网站或小伙伴网下载)
  2.参评学生、教师、校长简介(侧重介绍参加读书活动情况)以及彩色一寸照和生活照各一张(照片须是电子版)。
  3.参评学生参加各类读书活动优秀作品2篇以上(须是校级以上活动获奖或在有关刊物发表,用A4纸手写或电脑打印皆可)。
  (二)报送方式
  由各市教育局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表),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其中照片、参评优秀作品须发送电子版(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日报社620室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邮编:510601,联系人:符永光,联系电话:020-87363262,监督电话:020-87375788,报送材料邮箱:yd@xiaohb.cn,活动举报信箱:ydzx@xiaohb.cn)。
  (三)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参评学生登录小伙伴网参加网上阅读测试。
  (四)省级“百佳阅读之星”从300名省级“阅读之星”中选拔产生,以组织专家评审为主要依据,辅以网络投票结果为参考。各参评学生可登录小伙伴网创建个人博客,展示形象风采,并与投票链接。各地中小学生可于2011年12月10-20日登录小伙伴网对300名省级“阅读之星”进行投票。

  附表:争当“阅读之星”活动名额分配表

学生

教师

校长

学生

教师

校长

广州

29

9

3

江门

12

5

3

深圳

21

9

3

阳江

14

3

2

珠海

8

3

3

湛江

14

5

2

汕头

13

5

2

茂名

14

5

2

佛山

12

4

2

肇庆

11

4

2

韶关

13

5

2

清远

14

4

2

河源

13

4

2

潮州

11

3

2

梅州

13

5

2

揭阳

17

5

2

惠州

13

4

3

云浮

10

3

2

汕尾

13

3

2

顺德

6

2

1

东莞

15

5

3

合计

300

100

50

中山

14

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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