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11〕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应对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的严峻形势,加强有序用电工作,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即日起,对工业企业、大量使用空调的场所、商业照明用电、景观照明设施和路灯采取节电限电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严格的有序用电。重点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基本用电,保证学校、医院、铁路、供(排)水、党政军机关及其它重要单位的用电。
二、确保重点工业企业用电。按照保安全、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对涉及安全生产、国计民生、农业生产的工业企业保障用电,由市工信委会同南宁供电局,制定重点工业企业用电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严格控制空调用电。对全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商场、超市、宾馆、酒楼、娱乐场所等空调负荷实施分片轮停措施。将全市6县6城区分为五个片区对应周一至周五,每个片区每周停止使用空调一天,其余时间空调控制在26℃以上。
四、严格控制景观亮化设施和路灯用电。除重大节假日和节庆活动另行通知外,市区道路、快速环道和机场高速公路路灯实行减半照明,全市景观亮化设施一律关闭。
五、严格控制霓虹灯、广告等商业照明用电。全市所有的饭店、酒楼、娱乐场所等霓虹灯(除指示牌外)全部关停,广告灯箱及户外广告电视全部关停。
六、横县要大力支持南宁电厂项目建设。县政府领导要深入项目现场第一线,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征地拆迁、农民安置等服务工作,确保南宁电厂项目如期建成投产。
七、鼓励有自备电源的单位启动自发电,对小负荷非连续性生产的单位鼓励购买发电机自发电,尽最大限度减少缺电造成的损失。全市各石油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柴油等货源,保证企业自发电柴油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