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南府办〔2011〕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0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扩大我市学前教育规模,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幼儿发展为本,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质量同步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3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4%,力争每个县(区)至少有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和6所市级示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有较大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格局,逐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
(二)具体目标。
2011年,学前三年、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分别达71%、92%。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县(区)各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启动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全年新建幼儿园103所(城市17所,乡镇27所,农村59所),改扩建幼儿园83所(城市4所,乡镇20所,农村5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至少达到1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41所,全市创建2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和24所市级示范幼儿园。完成对30%转岗教师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