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枣政发[2011]4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13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战略要求,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和支撑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农机、农艺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协调融合,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4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其中粮食生产实现全过程机械化;重点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取得重大突破,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林、牧、渔业机械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全面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8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重点经济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林、牧、渔业机械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发展重点
(一)围绕粮食高产创建,重点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巩固提高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玉米收获保护性耕作机械化,发展大马力、高性能玉米收获机械,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玉米机收率达到80%以上。推广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和土地深松,提高机械化作业规模与效益。普及水稻育插秧及收获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