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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五、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本次接受申报的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学科共建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具备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项目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后期资助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主要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申报的成果必须是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及译著等均不在申报之列。博士论文通过后未满三年且未作重大修改,或者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也不能申报。申报的后期资助项目须由学术委员会(教育部和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系[院]学术委员会,其它高校的校[院]学术委员会;中国社科院和中央部委直属研究所[中心]学术委员会,省级社科院[所]学术委员会、省级党校学术委员会等)推荐;也可以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在收到立项通知之前不得提前出版申报成果,否则取消申报和立项资格。省社科规划项目所设二十个学科全面接受申报。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由地级市社科联组织申报。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方面的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每个市社科联申报项目不能超过两个。
  六、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50项,青年项目约80项,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每项资助4万元。
  七、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鼓励以系列论文(论文集)或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以专著形式申报的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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