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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阳 市长
  副组长:刘桂香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戴恩彪 副市长
  杨德显 副市级干部
  成 员:张天影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孙书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明汉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郑继中 市台办主任
  马培钢 市信访局副局长
  杨  凯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卫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刘学宝 市建委副局级干部
  张为国 市服务业委主任
  徐启滨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边长青 市监察局局长
  韩  义 市财政局局长
  孙慧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君 市规划局局长
  杜兴保 市城建局局长
  胡谷会 市房产局局长
  张铁峰 市交通局局长
  韩  宇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  刚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王  伟 市环保局局长
  田征忠 市旅游局局长
  陈毅菲 市林业局局长
  崔明钢 市水利局局长
  贾清瑞 市外经贸局局长
  王新建 市卫生局局长
  杜俊双 市审计局局长
  靳洪利 市协作办主任
  王丹群 市鞍钢办主任
  何  方 市开发办分党组书记、副主任
  马长青 近海物流港区(汤岗子农高区)管委会主任
  杨  涛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梁  冰 中共千山区委书记
  汪洪溟 千山区区长
  姜  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姜全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木松 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市汤岗子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汤岗子新城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汤岗子新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
  附件:1、鞍山市推进汤岗子新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解图(略)
  2、鞍山市推进汤岗子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体系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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