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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海东地区开展创建信用合作社意见的通知

  平安县平安镇白家村“富民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沈家村“巾帼养猪专业合作社”,均成立于2009年,并于2010年经平安镇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予“信用专业合作社”,也是全省仅有的两家挂牌“信用专业合作社”。目前,两个专业合作社户均贷款从2008年的3万元,提高到2010年的9万元;贷款利率由2008年11.73‰下降到2010年的6.195‰。已评定为信用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贷款本息按期归还率达100%,人均年收入达到5000元-7000元,分别高于全村农户平均收入1200元和2100元。平安县“信用户+农户联保+信用专业合作社+信贷”模式的启示是:它不仅弥补了单个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金额小、期限短的缺陷,而且有效解决了资金大户和群体农户农民产业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推动了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其一,信用专业合作社为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了规范化管理,高效运营的典型,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向高层次发展;其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定,发挥了专业合作社中信用户带动一般农户提高和培育守信意识的积极作用,同时解决了部分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一般农户的资金需求问题,实现了农户贷款由“零售型”向“批发型”方式的转变;其三,通过评定农民信用专业合作社,创新了信用评定方式,形成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开展信用创建的互补优势和“双赢”局面,开辟了辖区农村经济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新途径。因此,对于经济较为贫困落后及信用环境欠佳的海东地区而言,以“信用专业合作社”模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机制

  近年来,海东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涉农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效果。随着海东地区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深入,全区的农村信用创建及评价各项制度措施正逐步完善,都为进一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定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良好时机,一手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手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全面推进辖区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村信用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从2011年起,各县、乡(镇)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在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上,逐一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档案,切实把创建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各信用评定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成熟一个、评定一个,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原则上,“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良贷款率不得高于5%,合作社成员中,信用户不得低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40%,其它标准可参照“信用村”标准制定。要求各县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办法或实施方案”,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程序,以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以指导辖区各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信用评定工作。同时,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与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建立必要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业务协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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