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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海东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地区公安局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将采取依托人口信息系统和现有资料,入户清理核对的方法进行。对辖区内的各类人员,要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户逐人逐项核对。对核对出的户口问题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组织人员深入核实、查证;对查实后一人多户口、空挂集体户口、无户口、应销未销户口以及登记项目差错、遗漏的现象,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予以更正、补录;对暂住人口和在我区居留的境外人员,要核对本人身份证件(证明)和住宿登记等情况,及时进行变更更正、补录(注销)。对辖区的各类房屋,包括违章建筑,均应全面登记核对,有条件的地方可绘制小区实有房屋示意图,以方便入户核对和普查登记工作。

  按照青海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区户口整顿工作自2010年5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6月30日至7月10日)。成立第六次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户口整顿安排部署工作会议,印制户口整顿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表格和宣传材料。日前,地区公安局将平安县平安镇湟中路城镇社区和平安镇南村村委会作为全省户口整顿的试点地区,已按省公安厅的具体要求,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试点工作,为全区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提供了方法和经验。

  (二)入户核对阶段(2010年7月11日至8月15日)。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由工作人员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有关户口整顿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进行入户核对。通过核对,全面掌握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户口待定人员、在我区居留的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0年8月16日至8月31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入户核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至9月10日)。完成集中整顿后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8月30日前,公安派出所将打印或手工填写好的三种人口资料清单报送乡(镇、办)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以各县为单位于9月5日前,将户口整顿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分别报送地区公安局户口整顿办公室和地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实施

  各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户口整顿工作纳入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日程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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