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哈密地区农产品流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1〕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做好哈密地区农产品流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关于做好哈密地区农产品流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地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做好保障服务,结合哈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城市、服务工业、繁荣农村”和保障供给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销售模式为动力,以搭建销售平台、培育流通主体、建设流通体系、注重品质品牌、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逐步形成“顺畅有序、配送灵活、保鲜供应、四季销售”的营销模式,实现生产有品牌、销售有组织、推介有活动、产品有市场,构建地区农产品畅销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为主体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以企业、合作组织、流通大户和农民经纪人为销售载体,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带动、群众互动、上下联动的销售机制。
2.坚持生产与流通并重的原则。注重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销售,在抓好生产管理的同时,积极拓展疆内外销售市场,形成内外相联、东西贯通、南北并进的立体销售网络,不断扩大地区农产品的市场范围。
3.坚持优化销售环境的原则。通过创新环境,优质服务,营造诚实守信、秩序良好、经营文明、商农共赢的销售环境。
4.坚持质量安全为重的原则。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检测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坚持“菜篮子”等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服务工业、服务城市的原则。蔬菜、肉食等农副产品以满足本地市场供应为主,瓜果等农产品以扩大外销为主,满足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对“菜篮子”等农副产品的需要和市场供给,拓宽瓜果销售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
(三)目标任务
力争用3-5年时间,地区农产品现代销售与物流模式基本建立,储藏保鲜和运输配送能力进一步提升,以瓜果为重点的大宗农产品全面占领本地市场,在乌鲁木齐和广州市、郑州市等地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市场开拓能力明显增强,推动地区农产品快速流通。
二、销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