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农产品推介活动。一是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借助各种节会活动,大力宣传推荐地区特色农产品,扩大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二是利用好国家、外省(市)及自治区举办的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展销会、推介会和博览会,搭建对接平台,全面宣传推介本地特色农产品,扩大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产品现场洽谈会、专场对接会、展示推介会等,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
(四)发展农产品销售组织。一是建立各种农产品购销主体,发展壮大专业户、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生产联合体,促进农产品生产与市场相对接,解决好农产品销售问题。二是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及各类组织围绕地区三大优势产业创办、兴办、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强经营活力和赢利能力,在市场营销、品牌建设、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指导组建农产品购销行业协会,在提供信息、联结产销、引导生产、产品宣传、品牌保护、协调价格、拓展市场、行业自律,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五)严格农产品质量监管。一是构建农业标准体系。地区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蔬菜、瓜果、生猪、牛羊、家禽等产业发展和市场定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程和管理规范的贯彻实施,做到农产品产销全程各环节有标可依。二是强化产销全程监管。指导和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和农户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为市场提供符合标准、数量充裕的农产品,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严禁经营使用高毒禁用农药,确保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严格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没有标识和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流出产地和进入市场销售,从源头上严把农产品质量关。各类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运输、储存、销售,严把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质量关。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对农产品从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到市场流通各环节的全程监控。三是切实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进各种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培育著名商标。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认定。注重哈密瓜、哈密大枣等品牌的培育和保护,整合品牌资源、集聚品牌效应、提升品牌形象,努力把品牌、名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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