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2)时间
面试时间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前通知应聘人员。
(3)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写说课稿时间2小时,面试时间15分钟。
(4)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取平均分(结果保留一位小数)作为应聘者面试成绩。
3、成绩公示
统分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
(五)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考核和体检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岗位选择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选择岗位按学段、学科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选择。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由下一名递补。选岗结果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示和聘用
将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七、使用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安排在所选定的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工资待遇按我市学校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八、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