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游泳场所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3. 2011年广州市泳季溺水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附件1
  2011年泳季安全抽查现场记录表

泳场名称

水面面积(㎡)

警示标志

救生台(数)

应急照明灯

救生人员

救生设备

卫生许可证

高危体育项目许可证

应急预案

安全制度

制度公示栏

水深标识

不同水深隔离带

儿童入池须知

国家职业资质人数

无资质证人数

救生圈

救生杆

救生绳

广播设备

 

 

 

 

 

 

 

 

 

 

 

 

 

 

 

 

 

 

 

 

 

 

 

 

 

 

 

 

 

 

 

 

 

 

 

 

 

 

 

 

 

 

 

 

 

 

 

 

 

 

 

 

 

 

 

 

 

 

 

 

 

 

 

 

 

 

 

 

 

 

 

 

 

 

 

 

 

 

 

 

 

 

 

 

 

 

 

 

 

 

 

 

 

 

 

 

 

 

 

 

 

 

 

 

 

 

 

 

 

 

 

 

 

 

 

 

 

 

 

 

 

 

 

 

 

 

 

 

 

 

 

 

 

 

 

 

 

 

 

 

 

 

 

 

 

 

 

 

 

 

 

 

 

 

 

 

 

 

 

 

 

 

1.游泳池( 单个池 )水面面积按实际数填写。2.警示标识按实际填写有或无。3.救生台按实有数写。每一游泳池应只少设有两个高1.5米以上的救生观察台,并与救生员配备数一致。4.开放夜场须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检查时主要查看有、无和设备状态。5.救生人员主要检查救生员总量和无证上岗人数。水面面积在250M2内的游泳池至少配置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M2以上的,按每增加250M2,增设1个救生台及1名救生员配备。6.救生设备按每个救生台只少配备一个救生圈、救生杆和一根救生绳配备。7.卫生许可证、高危体育项目许可证主要检查有无相应证件和有无过期使用。8.应急预案、安全制度主要检查有无相应规章和应急措施。9.制度公示栏主要检查应急预案、安全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游泳池疏散线路和游泳须知等必要制度是否公示于醒目位置。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