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规定,依法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保证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素质优良、坚强有力。
3、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严格村“两委”规定职数,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但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原则上每个村要配备一名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每个村确保有一名以上女干部。要明确村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及退休返乡干部职工等优秀人员中选拔村“两委”成员。
(三)时间安排。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2011年9月至10月进行。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准备阶段。2011年7月,各地要启动村“两委”换届选举相关准备工作,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指导组、摸清基本情况、调整充实村党组织班子、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开展财务清查和离任审计、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开展试点工作等。
2、实施阶段。2011年9月至10月,认真做好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精心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新老班子交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选举材料归档等工作。
3、总结阶段。2011年11月,各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总结本地村“两委”换届选举开展情况,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15日内,向上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上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及有关报表。
二、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调整充实村党组织班子。各地要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村级组织发挥作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排查出来的软弱涣散村,要结合各村实际进行整顿。对素质较低、能力较差、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党组织书记,要提前进行调整。新选配的村党组织书记要提前到位,并积极深入党员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村情民意,负责组织好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回村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