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好选举工作试点。各市(州)要确定一个县(市、区),选择一定数量、不同类型的村作为换届选举工作试点,先期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注重在规范选举工作流程和选举办法、推荐提名候选人、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改善班子成员结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有效组织流动党员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积极参选、严肃换届纪律等环节探索创新,规范完善,形成有推广价值的实践经验。
(三)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各地要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集中进行培训,组织学习《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法规政策、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提高依法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注重把那些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和熟悉换届选举工作业务的县、乡干部选派到村具体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四)抓好财务清理审计。要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县、乡要组织纪检、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村级财务进行认真清理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组织开展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全面考核和民主测评,走访座谈党员群众,准确掌握村级班子及其成员在本村党员群众中的认可度,做到心中有数,为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创造有利条件。
三、把握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要认真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特别是乡、村两级要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县、乡党委、政府要印制村“两委”换届工作操作流程图,下发到每个村,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都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二)组建选举工作机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负责并指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乡镇党委和选举工作指导组要领导和指导各村依法成立选举委员会,把熟悉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热心为村民服务、能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村民中有一定威望的人员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