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三)制定好选举办法。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特别是要严格把握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村党组织主要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采取“公推直选”等方式。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做好党员动员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党员动员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确保参会率、参选率。对在家党员和常住人口,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对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和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选;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在本村务工经商人员、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要认真把握选民参选资格条件,注重登记质量,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

  (五)做好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指导各村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等方式,推荐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实行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要报乡镇党委审核批准,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要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要依照法律程序,采取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大会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提名会议的方式,由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要充分尊重民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地确定候选人。要积极引导村民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出以公心,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六)推行四项承诺制度。要在村“两委”选举中,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制度。推行竞职承诺,候选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推行创业承诺,候选人要结合本村实际,提出任期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推行廉政承诺,候选人就当选后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承诺。推行辞职承诺,候选人承诺如当选后出现履职能力差、工作作风差、党员群众满意度低、上级组织考核不称职、没有履行好竞职、创业、廉政承诺事项等情况的,主动提出辞职。承诺内容需经乡镇(街道)党(工)委、选举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党员群众中公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