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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七)精心组织大会选举。县、乡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组织好大会选举。要按照选举办法和选举规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把握候选人竞职演说、公开承诺、选民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等关键环节和程序。要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村党组织选举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时,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障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意愿。

  (八)做好后续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落选的人员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及时组织好新当选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和完善各项村级工作和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村务事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四、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本质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市(州)党委要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县、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指导在县、责任在乡镇、工作在村”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层层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要联系一个乡镇(街道),指导换届选举工作。每个村都要明确一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每个村都要派驻不少于3人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具体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指导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农业、团委、妇联等单位要共同参与,及时协调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级财政要统筹解决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二)健全工作制度。省建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各地要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选情复杂的地区,县、乡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要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县(市、区)党委、政府批准、不组织或拖延换届选举的,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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