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四)产业政策。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发挥全省科教优势,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向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和园区集聚。重点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主导行业的广泛运用,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试点。着力促进十大传统产业调整振兴,继续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启动实施主导产业倍增计划、千亿元产业接续计划和先进制造业振兴计划。坚持县域经济发展“一主三化”方针,继续推动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突出抓好成长性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做多做大做强各类市场主体。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鼓励开展能源合同管理,推进清洁生产试点示范,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打造武鄂黄(石)冶金建材船舶、武随襄十汽车、武荆(门)宜化工纺织三大生产性服务功能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突出特色、品牌、规模、效益四个主攻方向,加速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深加工园区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5∶1。
(二十五)财政政策。按照“收入下划、核定基数、同增同减、共同发展、有保有挂、体现激励”的原则,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扩大市、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规模,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建立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的基本财力动态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创新财政利益分享机制,促进“两圈一带”经济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设立“两型”社会建设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鼓励支持各地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财政资金投入和管理方式,继续加大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发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增加县域经济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规模,新增设工业经济运行调度资金。继续努力争取中央财政性资金对“两圈一带”试点示范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
(二十六)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着力促进“两圈一带”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强税收执法考核和税收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重点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高新技术和“两型”产业、就业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积极争取全省西部大开发“比照地区”的税收激励政策,抓紧落实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