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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11〕46号)


四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进一步加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进一步加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方案

  为切实遏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扩大干预品种范围

  根据目前的物价形势和省上调控重点,在加强食品类价格调控的基础上,要在衣着类、居住类以及外用膳、中药材等对CPI影响较大的商品价格调控上下功夫。

  (一)食品类

  (1)扩大差率控制范围。新增胡萝卜批零差率最高为30%;黄瓜、豆角、花菜、冬瓜4种蔬菜批零差率最高为35%;洋白菜批零差率最高为40%;苹果、香蕉批零差率最高为30%。(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

  (2)水产品、蛋、肉禽及其制品、淀粉及制品、调味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

  (3)粮食、油脂、糖类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

  (4)外用膳食类:主食类米饭、干拌、油条、包子(素馅)、大饼销售价格下调10%;炒菜类生炒羊肉(500克)、手抓羊肉(500克)、糖醋里脊、炝锅鱼、铁板茄子、虎皮辣子、爆炒全鸡、西湖牛肉羹、荷叶饼扣肉、青椒肉丝须降价15%;地方小吃类酿皮、羊肉串下降10%;本地酸奶实行备案制度。考虑市场价格走势和经营者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分月实施。(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重点同仁县)

  (二)教育、家电设备及衣着类

  (1)降低专业技能培训费、降低幼儿教育收费。

  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

  指导、协调、服务单位: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家电设备、衣着类。鼓励各超市、商店、医药连锁店等经营企业采取打折让利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让利于民,降低日用百货、衣着类价格。对平抑物价做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补贴。

  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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