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
指导、协调、服务单位:州经商委
2、四县人民政府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黄南州投放平价粮油投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11〕36号)的有关要求,对四家购销公司实行政府补贴。
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
指导、协调、服务单位:州经商委
(三)开展行政约谈工作
对四县重点餐饮、商场、超市、药店、建材市场企业负责人分行业进行行政约谈,敦促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要求经营者在政府临时干预物价期间不得上调商品价格,餐饮业降低菜价15%-20%,面食类降价10%-15%,衣着类降价10%。对价格涨幅大、不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经营主体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州稳定市场物价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实行税费减免措施
1、降低或减免房租、卫生费和如厕费等。
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
指导、协调、服务单位:州工商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完成全州医疗机构等级复审工作(含乡级卫生所),进一步规范全州县、乡医疗服务价格;对民营医院和私人诊所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公立医院床位费、手术费等部分医疗服务费进行适当减免。
责任单位:四县人民政府
指导、协调、服务单位: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价检局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
由国家统计局黄南调查队牵头,物价、工商、经贸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国家“三定”(定人、定点、定时)采价制度,统一进行联合采价,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同仁地区市场价格走势。
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黄南调查队,同仁县人民政府,州经商委、州工商局、州价检局
时限要求:6月23日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结束止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州稳定市场物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各县稳定市场物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没周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分析市场价格动态,研判市场价格走势,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安排部署后期工作。
责任单位:州、县稳定市场物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限要求:6月23日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结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