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1〕20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1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秦政办〔2011〕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10〕30 号)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重点,以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强化执法监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推进安全生产“六大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所有行业领域企业全部签订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承诺制实现全覆盖。承诺书内容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章立制、加大安全投入、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特别要将国发〔2010〕23 号和冀办发〔2010〕30号文件要求转化为企业承诺事项。组织开展承诺制建设专项执法检查,对不认真履行承诺的企业,要加大执法频率,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从重处罚。建立全县安全生产承诺网上公示系统,公开企业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县金融机构要把企业安全生产承诺落实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加大对承诺制建设情况的考核力度,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承诺制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评,承诺制建设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