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县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县商务、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部门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宾馆、饭店、医院、歌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加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治理力度。进一步深化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实施筑牢“防火墙”工程,切实提高全社会整体防控火灾水平。
4、抓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对职业危害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要停产整顿或依法予以关闭。启动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通过职业健康“三同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许开工建设。加快推进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尽快形成职业危害检测鉴定、评价评审、宣传培训、信息装备、应急救援等五大技术支撑体系。
5、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县安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化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和尾矿库。加快整合步伐,按照一个整合矿区只有一个开采主体、一个矿体只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原则,严把整合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关。根据地质灾害特征,采取“试点引导、执法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在地下矿山分类实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加强对尾矿库、地下矿山采空区的监督管理,大力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控等新技术、新装备。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到2011年底,全县50% 的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控系统,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机械铲装技术,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水平。
6、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确保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在专门区域内建设。要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设施水平,加快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在规定位置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和声光报警装置。
7、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要巩固提升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安全基础条件,严厉查处擅自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进一步深化氯酸钾专项整治,杜绝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流入市场。要强化打击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依法取缔非法制售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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