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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市房地产局关于完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意见的通知


  附件:1.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报价格备案应提供的资料
  2.安庆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表
  3.安庆市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书

  附件1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报价格备案
应提供的资料

  1. 安庆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请表(样表附后)
  2.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
  3.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安庆市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构成表(样表附后,同时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庆市商品住房成本认证报告书》);
  5.全部销售房源;
  6. “一价清”承诺书、配套建设的汽车库(车位)数量、建设成本是否计入房价的说明等。
  7.价格部门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8.重新申报备案的,还需提供成本变动情况和同区域其它楼盘的实际销售基准价。

  安庆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请表

  开发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所售楼盘名称

 

所 在 区

 

坐落位置

 

 

 

本次备案住房

建筑面积

 

楼号

 

套数

 

 

 

开盘时间

 

均价

 

交付时间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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