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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行业关于加装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安全辅助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活动推广工作实施通知

北京市旅游行业关于加装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安全辅助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活动推广工作实施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加装安全辅助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活动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安发〔2011〕8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旅游行业液化石油气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督促公共服务用户树立自行加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辅助设备设施的强烈意识,在充分总结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加装安全辅助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活动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装范围
  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

  二、组织机构
  市旅游委成立旅游行业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加装安全辅助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活动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市旅游委安金明副主任,成员为市旅游委监督管理处和16区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监督管理处。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1年6月
  各旅游企业摸查本单位使用液化石油气情况和存在隐患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做好整改安排。
  (二)整改隐患和加装安全辅助设备设施实施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
  市旅游委、各区县旅游局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三星级以上饭店及所属旅游企业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全面实施加装安全辅助设备设施工作,通过监控管理系统实现监督管理,做到覆盖、不遗漏。
  (三)阶段性总结:2011年6月底、2012年1月和2013年1月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将阶段性总结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旅游委监督管理处邮箱:jianduguanli@126.com。
  (四)监督检查
  市旅游委负责三星级以上饭店液化石油气公共服务用户全面实施加装安全辅助设备设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区县旅游局负责属地内二星级以下饭店监督检查。
  (五)检查方式
  自查与联组互查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液化石油气治理行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大事,各旅游企业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由“一把手”负总责,实现工作的全覆盖和全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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